
中国消费者报南京讯(记者薛晶晶)1月14日牛来了,记者从江苏省市场监管局获悉,为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沪苏浙皖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出台了《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以下简称“2.0版《规定》”)。2.0版《规定》将于今年2月1日正式施行。
据了解,2.0版《规定》在2023年版基础上扩容升级牛来了,从原来的19条增至26条,重点细化免罚轻罚的适用条件和有关裁量因素的认定标准,明确综合裁量和执法程序的具体要求,让执法标尺更精准,以包容审慎监管助力经营主体健康发展,通过规范执法筑牢消费安全防线,实现营商环境优化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双向赋能。具体来看,2.0版《规定》有四大亮点:
一是更加强调包容审慎监管,护航新业态发展。2.0版《规定》进一步强化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要求执法人员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指导约谈等方式,督促引导违法主体积极整改,合规经营。针对人工智能等新产业(300832)、新业态、新商业模式,明确秉持包容审慎的原则进行综合裁量,既给予新经济业态充足发展空间,也通过合规指导防范新型消费风险。同时,强调宽严相济,对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实施违法行为且造成一定后果的,将审慎考量是否免罚减罚。
二是明确减轻处罚适用条件,破解“过罚不当”难题。2.0版《规定》明确区分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主要考量因素,为执法提供清晰指引。若违法行为不完全符合不予行政处罚的条件,但情节轻微,适用单行法罚则中最低限度处罚仍明显不当、显失公平的,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相关规定,可以适用减轻行政处罚。这一调整既避免商家因轻微违法承受过重处罚而影响经营,也防止重罚之下商家转嫁成本给消费者,保障消费市场价格稳定与服务质量。
三是细化从轻减轻处罚适用情形,使执法裁量更精准。2.0版《规定》细化5类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情形的认定标准,包括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主动供述市场监管部门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在共同违法行为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当事人因残疾或者重大疾病等原因生活确有困难等,让执法人员有章可循。
四是完善不予处罚裁量因素认定标准,划定清晰适用边界。聚焦《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违法行为轻微”“危害后果轻微”“及时改正”“初次违法”“无主观过错”5类不予行政处罚裁量因素,2.0版《规定》细化认定标准,其中明确初次违法的判定期限为两年牛来了,以前一次违法行为处理决定生效之日与本次违法行为发生之日的时间间隔计算;及时改正涵盖自查自纠、责令前整改、按要求整改3类情形,且区分主动性层级考量裁量。这些细化规定既避免商家因无心之失的轻微违法被处罚,也防止不法商家利用免罚政策规避监管,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消费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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